新建船舶提供:
1、建造合同原件
2、船舶交接证明
3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复印件(捕捞渔船)
4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5、船名号审批表
6、登记申请表
7、船舶照片(3张)
8、检验证书原件
9、提交与申请船舶相适应的职务船员证书及“四小证”(主机功率不小于150KW的船舶)
购置船舶提供:
1、原船注销证明原件
2、买卖合同原件
3、船舶交接证明
4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(捕捞渔船)
5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6、船名号审批表
7、船舶照片(3张)
8、登记申请表
9、检验证书原件
渔业船舶申请延期登记应提交的材料:
1、登记申请表
2、船舶照片(3张)
3、船舶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4、检验证书原件
渔业船舶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:
1、注销申请表
2、买卖合同原件
3、船舶交接证明
4、船舶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5、检验证书、登记证书、所有权证书“三证”原件
6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(捕捞渔船)
渔业船舶申请航行签证簿应提交的材料:
1、登记证书原件
2、检验证书原件
3、船舶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4、提交与申请船舶相适应的职务船员证书及“四小证”(主机功率不小于150KW的船舶)
5、渔业船舶职务船员任职申请表
经办科室: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 联系电话:0593-2366091